欢迎访问甘肃省敦煌市公证处
公证法律与案例
业务范围
当前位置:首页 > 业务范围

继承中,涉及城市房产的公证费计算标准

  来源:admin  2022/5/17 9:10:17  浏览次数:877 次

 继承中,涉及城市房产的公证费计算标准

城市楼房、平房涉及继承、接受遗赠、赠与时,受益额的计算方式:

以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的初始登记时间为界限:

1、 2010年之前登记:3500/m2

2、2010年之后登记:4500/m2

、二手房及经历多次买卖的房屋的受益额计算方式:应在房管或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该房屋的初始登记时间,若当事人拒绝查询,则按照当事人提交的房产证中的登记时间计算受益额。

、按照上述计算方式得知受益额后,计算公证费:

受益额50万元,0.5%

50万元<受益额200万元的部分,0.4%

200万元<受益额500万元的部分,0.3%

500万元<受益额1000万元的部分,0.2%

受益额>1000万元的部分,0.1%

单套居民房产办理公证事项费用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万元。

 

友情链接:
版权所有:甘肃省敦煌市公证处 电话:0937-8822502 0937-8860001
地址:甘肃省敦煌市三危西路111号敦煌市民中心A区公证处    技术支持:长春诺特瑞软件有限公司 访问量:234070 次
扫一扫